星期三, 2月 29, 2012

來得及嗎?

        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有領導能力。但不知道為甚麽,從小就常常被推舉出來擔任一些領導的位置。譬如:讀小學的時候,忘記了有沒有當過班長,但做過巡察員;讀中學時,擔任班長、巡察長、圖書館學會的會長、團契職員、團契主席、詩班職員等。現在回想,也不知道那時候是怎麽做領袖的,只記得感覺很輕鬆,還有許多合作愉快的夥伴。

        在神學院讀書時,由於是班上年紀最小的,加上來自外地,同學自然對我照顧有加。做小組功課時,我盡量做好“幕後工作”,那些需要站出來報告的部分,盡量“推給”其他同學。當時還有另一個原因,那就是覺得自己的粵語說的不夠靈光,盡量逃避站出來發言。

        其實我喜歡做一個“背後的女人”。初出道在教會全時間事奉時,跟著主任傳道,基本上我完全不需要“站出來”;他會安排及指揮一切,也給我很大的學習及嘗試空間,我只需要“安份守己”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    記得有一次主任傳道放假出門,我忽然需要負責一個安息禮拜及出殯禮拜。長執們給我極大的支持及鼓勵,在每個我需要站出來講道或講話的環節,他們都刻意站在我旁邊。此後每當主任傳道放假,我都祈望不要有人忽然去世。

        “站出來”讓我很有壓力,很不舒服,最好能躲到越後面越好。但我知道,人總不可能永遠躲在他人的背後,總要學著站出來,學習承擔更多責任或問題,試著背負重一點的任務。然而,這談何容易呢?

        最近都在思想這個問題。早上乍醒時,忽然想到爸爸,他在工作崗位豈不是當了幾十年的“頭手”?甚至還當過“總頭手”呢!爸爸,是一位天生的領袖嗎?我豈不應該從他身上學習呢?天哪,我怎麽從未想過這一點呢?天父安排了一位領袖在我身邊,我怎麽從未好好觀察及學習呢?現在才有這個發覺,還來得及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