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6月 20, 2006

七歲的女兒被殺害--媽媽的一段話

Crucifixion, by He Qi
這件事發生在美國。瑪麗亞塔•杰埃格和丈夫帶著五個孩子在蒙拿州度過了愉快的暑假野營假期。假日的最後一天,她最小的孩子七歲的蘇西失蹤了。瑪麗亞塔抱著一線希望,盼著找到女兒。

  一天晚上,劫持蘇西的人打來電話,她以為有希望了,但那人不過是想嘲弄她。最終,罪犯落入法網,孩子的屍體也找到了。她見到了殺害女兒的兇手,並說她寬恕他。下面就是她對這段經歷的講述:


  「……我終於認識到,真正的司法正義不是懲罰,而是恢復,不一定是恢復原來面目,而是恢復本應該具有的狀態。在我信仰的希伯來和基督教的教義中,那裡描寫的上帝是充滿慈悲和愛心的上帝。

  上帝尋求的不是懲罰、毀滅或把我們置於死地。祂總是不懈地努力著,幫助和撫慰我們,讓我們恢復與和解,讓我們重新獲得我們生就應有的豐富而充實的生活。現在,這就是我要對殺害我女兒的兇手行使的司法正義。

  儘管他可被判死刑,但我覺得以蘇西的名義處決劫持犯,會玷污了她的可愛、美麗和善良。她值得我們用更加高尚和美好的方式來紀念,而不是把這個已經毫無招架之力的囚徒,以既定的方式冷冰冰地處死,無論他的罪行是多麼該死。

  我覺得我對她最好的紀念,不應是做出我所痛恨的事,而是告訴大家每一個生命都是寶貴的,都值得保留。因此,我要求檢察官 採納另一判決──終身監禁,不得保釋。我的要求得到了滿足,而且這一判決做出後,罪犯才供認了殺害蘇西和另外三個孩子的罪行。

  我承認,一開始我真想親手殺了這個傢伙,但他的罪行結案後,我深信我最好和有益的選擇莫過於寬恕。在失去女兒後的二十多年裡,我一直在幫助受害者和他們的家人,而我的經驗一再得到證實。

  受害者的家屬當然有權感到憤怒,這是人的正常反應,但是始終抱著復仇心理的人,最終只能給罪犯又送去了新的受害者。他們為過去困擾、折磨,無法解脫,生活品質受到嚴重傷害。無論我們多麼有理,我們的不寬恕只能傷及自己。氣憤、仇恨、惱怒、痛苦、報復這一切都是死神的精靈,會像奪去蘇西的生命那樣,也奪去我們的『一部分生命』。

  我相信,我們要成為全面、健康和快樂的人,就要學會寬恕。這就是瑪麗亞塔福音書中永恆的教訓和經驗。儘管我不願事情如此,但從我女兒之死中得到生命禮物的第一人就是我。」

~德斯蒙德•屠圖,《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》,頁192-19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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