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9月 08, 2006

有vs分

  小時候在主日學學了一首謝飯歌:「感謝慈悲天上父,賞賜飲食養我們,懇求天父教我們,自己有的分給人。」

  「自己有的分給人」;有多少才會分給人?「有」與「分」之間的關係,是否一定成正比?

  在現實中我漸漸的發覺,有多一點的,未必分給人,只有一點的,卻常常分給人。不知道是否只有不足的人才能體會不足者的需要?多有的,卻是集中在想怎麼樣可以有更多?

  在此謝謝您,帶來及時雨,好比天降甘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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