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8月 02, 2006

成熟

  一位好友認為成熟的定義包括「1. 要愛自己,2. 接受及承認自己的弱點」。他說他也是這兩年才明白及做得到,所以,人有很大的空間去學習,成熟實在是很難的;說這番話的好友,是一位已經在教會服事了8年多的資深牧者。

  對於好友所下的定義,我深有同感,因自己也是在最近一兩年才開始領略當中的意味。至於箇中意義,還須各人按自己的狀況細細咀嚼。

  記得在湖北服事時,一位年約6的小男孩告訴我:「媽媽第一愛上帝,第二愛教會,第三才愛我。」那位媽媽,為了牧養遠方的教會,離開家庭,「拋夫棄子」,以求「專心愛主」。對於這樣的思想與作法,我完全不敢苟同,甚至為那位被犧牲的小男孩,很是心痛。

  愛上帝與愛人的起點是愛自己,愛自己的起點是接受及承認自己的弱點,負起做人與成長的責任,對人人都能尊重;這應該可算是成熟的起點了吧。

2 則留言:

长竹 說...

谢谢你的鼓励,我会尽我的能力去写。下午写了2则回信。应该是写给你的,而我却写在自己的博客评论下了。心想你会去看,哈!弄错了,对吧?

长竹

匿名 說...

其實還有第三點的,是當人完全做到前兩點時才要做的,就是—(3)恨惡自己、否定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