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2月 15, 2006

不會永遠16歲

  真不敢相信眼前成熟、穩重、溫柔,充滿信心的她,就是當年16歲的她。

  當年的她熱血叛逆,老是蹺課不上學,男友換了一個又一個,最後還未婚懷孕。老媽為她哭斷腸,老爸差點把她趕出家門,並揚言要與她斷絕關係。

  幸好在她的身邊,有一個好老師,一直嘗試關心她。知道她出事後,老師主動去到她家與她父母商談。老師說:「一個16歲的孩子,難免有16的衝動、激烈、蠻不講理、無法分辨是非,以及做事不顧後果。我們也曾經16歲,但一個人不會永遠16歲。這個孩子本性沒那麼壞,給她一個機會吧。」

  因為老師的話,父母轉變了心意,溫和的接納了她。她決定把孩子生下來,媽媽願意幫她照顧孩子,後來她也斷斷續續的完成了一些會計課程,漸漸的可以自食其力,並盡力教養孩子。

  想起楊牧谷牧師的一段禱文──「沒有人不跌倒而學會走路,沒有人不患病而可以成長,沒有人不犯錯而懂得選擇,也沒有人不受傷害而懂得生命的意義。」錯過、失敗過,才懂得珍惜,並慢慢成長起來。

  如果沒有老師的一番話,恐怕也沒有今天的她。想想我們的16歲,感覺如何?是否忍不住搖頭苦笑?還是掩住嘴巴在偷笑?

  16歲的孩子會犯16的錯,給他們機會吧,因為他們不會永遠16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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