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10月 02, 2006

天哪,怎麼會這樣?

  前幾天,很驚訝看見自己的一篇文章出現在某刊物,但文章並沒有署名。這個驚訝是負面的,還包含了很多問號、遺憾、可惜,甚至生氣(覺得有點不問自取)。

  原因是我從來沒有投稿給某刊物。更何況,那篇文章早已被另一家刊物接納待用,我也一直在等待他們的刊登。

  查詢之後,某刊物的回覆是「對不起,主編沒注意出處,只是因為好文章收到就給予刊登,她會在下期交流站有些交待。」

  知會另一家刊物之後,主編回覆「天啊!怎麼會這樣呢?……少了你這篇稿,我覺得蠻遺憾。這件事使我們都有點不開心啊。」

  唯一的解釋是我曾經與幾位朋友分享過這篇文章,然後可能流傳出去或怎麼樣的,就變成這樣了。

  這件事讓我發覺──雖然不是大作家,但對於什麼稿投什麼版位,是有一定的執著的。這次反應很大,因為那篇文章是忽然有靈感而寫,幾分鐘就寫好,而且在無意中,竟然與另一家的某主題Fit的不得了!

  無論如何,謝謝另一家主編的回應「或許某刊物有某位讀者,很需要看到那篇文章」,還有「由這事看來,這個題目,也真是很多人關心的事,值得探討。」

  其實我有一個奢望,如果某刊物可以用大一點的版面,再刊登一次該文章,加上我的名字,那就太好了。不過,如此自大狂,真是有點那個了。

7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一個提醒,尊重作者的辛勞,傳出去是千萬附作者名和聯絡網誌,可讓刊物發現合用文章時可追尋作者。

mee ling:如原先刊物極需用這篇,可否提議照用,但註明是獲作者授權刊登的首次,以正視聽。(但如是同地的大報,就沒可能了吧。或試試提議。)

妳有我當年創作之勇!

哎,想借用"一個女人的奉獻"於我log。今天起,我盡量稱我blog 為log。

Mee Ling 說...

唉,江湖有江湖的規矩,應不能再刊了。算了,靈感是上帝給我的,應以榮耀上帝為首要任務,不應太計較個人得失。

一個女人的奉獻,用吧。

little one 說...

在我工作的地方常有這樣的一句說話流通:
「試o左唔一定得,唔試就一定無。試o下又唔洗死,人o地又唔認住你個樣,有o羊所謂。」 :)

Purple Leaf 說...

garlic大俠的建議, 可以一試無妨, 反正又不用付上太大的代價, 或者未登你稿子的刊物也能幫你討回公道呢! 一於放膽嘗試!

祝成功!

Mee Ling 說...

眾俠義之士豪情萬丈,小女子在此謝過。

长竹 說...

是那一篇?登在哪里?可以透露吗?

匿名 說...

真令人羡慕。:)